中共1947年在山東東阿縣土改殺人手法, 活埋是最常見的殺人手法之一。
辛伯仁:老區的暴力土改 - 精木發表於 幾曾回首 - 論壇 | 文學城
1947年的土改演變成殺人土改。李先生說:陽穀縣與東阿縣緊鄰,最近的村莊也不過三丶五華裏,再者我家的親戚全在東阿縣,故對該縣的土改情況聽說甚多。其殺戮手段和殘忍程度遠遠超過陽穀縣,詳情如下。
1丶拉望蔣杆:地主被吊得離開地麵之後,先是用皮鞭抽打,用正在點燃的旱煙袋窩燙,待折磨夠之後再摔死。家在孫郭村的親戚目睹了這一場麵。住在緊鄰孫郭村的李莊的李×,是我親戚的親戚,家有40畝地,自種自吃,也被定為地主,受刑時兩隻手腕被繩子勒得骨頭外露,之後傷處潰爛,蛆蟲亂爬,飽受痛苦而死。
2丶活埋:每個坑活埋一個或多個不等。例如在焦莊,焦莊很小,像雇傭長工這樣的真地主沒有,但因毛澤東有百分之五的殺人指標,沒有抓到階級敵人是絕對不允許的,那就瘸子裏頭挑將軍,將我表姐家選中,我表姐家地有40畝,有婆婆丶丈夫和三個孩子,於是乎這個自種自吃的六口之家就被拔高成了“地主”。既然是地主,那麽就隻有死路一條。她家的結局是這樣的,凶手把我表姐的婆婆和丈夫母子倆活埋在一個坑裏,表姐則帶著孩子被掃地出門。在當時,這算得上是上等待遇了。在堤口等村莊,為斬草除根,連小孩也不放過,有的是全家兩代或三代埋在一個坑裏,尚不懂事的孩子也知道不是好事,求生心切,填土時就扒著坑邊想往上爬,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們,當頭就是一鐵掀,其慘狀可想而知。可憐的一家老少,就這樣死在一個土坑裏!
劉集村劉衍厚之弟媳守寡,被定為活埋對象,農會成員劉衍德不忍心害死這個無辜的寡婦,填土時特意留一氣孔,打算夜間將其挖出放走。不料被積極分子李子富發現告密,除將劉衍德立即槍斃外,李子富又把土挖開,用鐵掀將寡婦的頭鏟成數瓣,可憐這一柔弱女子就這樣被殘害致死!
3.拖死:堤口等離黃河比較近的村莊有的則采用拖死的酷刑。先在鬥爭會場上把人折磨得奄奄一息之後,讓人趴下,用繩子拴住兩隻腳脖,係在牛車後邊,然後將牛車趕到黃河邊上扔到河裏。據目擊者講,當拖至黃河邊的時候,人臉已被磨平,身體下邊的骨頭外露,其慘狀實令人目不忍睹!
4.開膛挖心:有一天,孫郭村用望蔣杆摔死了四或五個地主,因我的某位親戚係農民會成員,被指定為去掩埋死者的幾個人之一,當死者被拖至野地後,其中一人用利刃將一死者的心肝挖出拿回家中。在當時挖死人心肝這算好的,更有甚者,堤口丶皋上等村,就在鬥爭會場上,地主被折磨得還一息尚存之時,在眾目睽睽之下,屠夫就手持利刃,挖出地主心肝,拿回家下酒。記得有一目擊者還說,其實皋上村某某是一個大好人,經常救濟有困難的窮人,竟然落得如此下場!
張宗誌老人對筆者講述了1947年老區土改的一件慘案,筆者深受震撼。張老在保定的家,住他樓下的有一位朋友丶鄰居趙先生,他也是地主子弟,也是老家在冀魯豫老區:河北省沙河縣。1947年土改時,趙先生的地主爺爺丶爸爸被活生生地打死。趙一提起此事就大哭,如瘋了一般。他的爺爺丶爸爸死於酷刑“砸核桃”。所謂"核桃"是指人的腦袋。被人把頭按在“捶布石”上,即石桌子上。然後由民兵劊子手用大木杆子砸腦袋,叫作:“砸核桃”。用大木杆二三下把腦袋砸爛,腦漿迸裂,當即死亡。趙的祖父丶父親死於此酷刑,這成了趙先生永久的錐心之痛。
據學者楊奎鬆考證,僅“從1947年4丶5月份開始到1947年11月份,前後半年左右時間……最後統計上來的數字,光是根據地打殺地主的加起來就有25萬人。”(楊奎鬆:《中共和平土改的嚐試與可能問題》)中共用暴力土改的方式,讓農村中的多數人群:貧下中農丶雇佃農,衫上染血,從而交上“投名狀”, 與地富撕破了臉,隻能鐵了心跟著共產黨走,打倒蔣介石。否則國民黨“還鄉團”回來複仇,那可不得了!窮苦農民手上沾了血,隻能入夥兒,跟著共產黨走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