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來源: 2012-11-18 18:49:0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