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毒誓就能證明講的話是事實的話,那法庭上為什麽不以此為判決的證據呢?你既然了解,就應該說出來。

來源: 2020-05-25 18:43:1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讓大家看看是哪個地方,死了多少人,是什麽時候發生的,是否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