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找來的樣本, 這個敘述是立遺囑人的配偶作為default beneficiary,(沒有去查是不是州法要求的)。 應該怎樣做才能把別人,比方 子女,或者父母,或者任何指定的人或實體, 放在default的位置來敘述。 而不是通過指定specific instruction to specific beneficiary, 因為那樣可能太麻煩, 需要一個一個的as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