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買的,但婚後一起還房貸,起碼還房貸那部分應該算婚後財產吧(在這裏看離婚看多了學到的,嗬嗬)?所以女方起碼應該擁有一半吧?那憑什麽男的可以立遺囑把女方(死後)的那部分給他子女呢?難道女方不可以立遺囑把她的那部分贈她自己的孩子或者親戚什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