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孩子如果樓主沒正式收養,那就不是她的。如果3個孩子真花了幾十萬的學費,

來源: 2015-12-31 10:36: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也不算共同消費吧?  據說離婚時,如果一方幫另一方付過學費的話,還可以把上學那一方的收入拿來分?  這個錢貌似算投資(大學以前的養孩子花費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