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和財產是兩回事

來源: 2015-12-31 10:25:2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的意見不錯,但是夫妻共同消費的錢,比如學費,是追不回來的。當初樓主作為妻子,有權利和老公說你隻能付一部分學費,樓主沒有行使這個權利,那麽就沒有了。

能追回來的,僅僅是現在在老公擁有和控製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