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講“理”是法庭上的邏輯,生活中還多講講“禮”吧

來源: 2015-07-31 10:20:3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理也要讓三分,這就是“禮”。如果執著在“理”上,恐怕這件事以致很多的事都不會處理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