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國內有工作,移民簽證申請材料已快到廣州。現在手裏有B2簽證,今年10月份到期,現在老公想讓我辭職,在美國境內等廣州的消息。申請材料到廣州需3-4個月的時間,到麵談需2-4個月的時間,我想等簽證下來後再辭職去美,可是老公很著急,想問B2到期後還在美國的話就屬於非法滯留了吧,那回國的話對廣州的簽證申請會有不良影響嗎?謝謝大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