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想法是可行的。
來源:
lisi
於
2008-03-21 08: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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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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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媳(加州)的父母去年四月入境,十月離境,兩周後再次入境,仍然得到六個月的居留期。海關官員沒有為難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