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就是簽證,是進入美國以前的預批文件,但是不能保證你一定能允許入境。如果發現入境目的和簽證不相符合,在邊境還是可以拒絕入境。 而Status是身份,既邊境官員批準蓋章後所獲得的在美期間合法留居類別。 所以加拿大公民不需要tn和td簽證,但是如果主申請人以tn身份來美工作以後,子女和配偶希望長期留居的話,他們還是要獲得td身份。 這回理解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