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向各位法律大俠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持旅遊簽證進入美國以後過期不回大陸而繼續呆在美國,被人告發到美國什麽當局,會導致被遣返回大陸?一旦發生以後,為旅遊簽證提供經濟擔保的保證人是否會因此出現法律上的麻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