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去年十一月的時候因為在一家商店偷東西(大概90美元)被逮捕,後來經過律師幫忙減輕到disturbing the peace的conviction,請問這種情況下我還可以申請美國簽證麽?我現在是學生,近期不打算回國,但是以後簽證的時候會有影響麽? 謝謝大家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