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你同感。不過,不是每個案件都是如此。我的另一次相關經曆是從100多人被初選為48人之一,二選為24人之一,三選“落選”:-)。

來源: 2016-12-12 06:05: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