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先通知要遞送eviction notice過去, 他們肯定不在家,誰會等待並且接受eviction notice?如果突然送過去,又犯規。
如果讓郵局送,他們可以說沒有收到。
如果是掛號信,他們可以不接收,這樣一來,他們永遠收不到。
怎麽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