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是不起作用的?我谘詢過我曾經上班的公司(很大的公司)的律師,他說關鍵是那個合同的文字,隻要是有notary目睹那個
為什麽是不起作用的?我谘詢過我曾經上班的公司(很大的公司)的律師,他說關鍵是那個合同的文字,隻要是有notary目睹那個工人簽字就行了。至於這人懂不懂合同的文字,或者是否仔細看過那個合同,那是哪個工人的責任。他說就像美國絕大多數公司一樣,你在入職的時候都必須簽一堆合同,就算是你不去看,隻要你簽了字,那今後你若想告公司,難上加難。順便提一句,作為職工福利,美國很多公司都提供一定的legal service,這種事你隻需打電話去問一下就行了,你那個合同很可能你們公司的律師就有免費的,因為公司雇他們來給員工提供legal service,這種事情小菜一碟,我知道當時那個公司的legal service可以提供免費的遺產trust等等很多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