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拿住立場,就是不租。

來源: 2025-05-27 15:02: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其次不要說那麽多,你現在不要給她回任何書麵的東西,比如郵件什麽的。就是直接告訴已經租給別人就可以了。這種將來會很麻煩。我當時有個原住民的申請,其實他還可以,但是我不想有任何麻煩。畢竟他們住進來,除非他想走,你沒法趕人。房子空了一個月,我也沒給他。這種立場一定要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