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庭驅逐房客紀實

來源: 2020-09-29 09:53:2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昨天出庭驅逐房客紀實

一開庭,法官就宣布,法庭要執行CDC暫停驅逐房客的命令。所有符合條件的案件都要經過正式庭審(Trial).她並且建議雙方聘請律師。否則,她就將當事人視作律師。我一聽,心裏涼了一大截。庭審順序按簽名先後。我的案子排在第三。

第一個案子。控辯雙方都請了律師。房東沒有出席,房客出席。因為房客給房東寄送了Discovery Form, 房客的律師就引用CDC的命令反對驅逐。房東律師辯護的大意是,驅逐房客的法律是州製定的,這是州權。CDC的命令是非法的,所以房客有權驅逐房客。法官的答複是,CDC命令的合法性問題不是本法庭的業務範圍。驅逐失敗。

第二個案子。房東由律師出庭。房客出庭,沒請律師。房客大概沒送Discovery form,隻是說需要時間。法官問多長?答稱30天。法官問房東律師是否同意,律師當然同意。

第三個案子就輪到我。幸運的是,我的房客沒有出庭。法官問我是否收到房客的Discovery Form. 我回答沒有。法官判我勝訴。

我的結論是,如果房東沒有收到房客的Discovery Form. 你應該提起訴訟。即使你收到,你仍然可以質疑事實的真實性。當然了,如果你的房客真的失業了,那就隻能等待了。我住在中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