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異義,解決有爭議性問題,必須遵從原則,而法律是準則。

來源: 2018-07-19 11:07: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過,拋開法律的條條框框,你“自己”如何判斷事物呢?

在我看來,你不是想不明白,你是不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