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異義,解決有爭議性問題,必須遵從原則,而法律是準則。
來源:
守月
於
2018-07-19 1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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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拋開法律的條條框框,你“自己”如何判斷事物呢?
在我看來,你不是想不明白,你是不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