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主人房有點問題,或者說幾個問題集在一起(無洗手間,連接其它臥房,臥室有台階)
這麽些個問題集在一起,如果不是特別便宜,或特別沒有掙錢能力的人,這設計可能
會導致4臥不夠三臥租金高。
僅為個人看法。
另外,假如是我,為該房花多少錢,完全取決於這房子的狀況,狀況好,
多花10K也值得,狀況不好(地基/管線不知啥時候會出麻煩),我可能不會投入
超過一萬在這個房子上,疏忽維護的老房子,真的是money pit。
96年建的那個in law,反倒有價值些。
純屬個人想法,不認同絕對正常,請勿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