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回國登記法

來源: 2024-02-14 01:36:1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個政策不是什麽新法,存在已經有至少二十多年了. 以前不太執行大概是地方警察不清楚,隻是現在嚴了. 這個規定的理由是外國人在中國合法居住證明,國內也有非法移民的. 國內居民還有暫居證,這和戶口有關.

其實要求24小時登記有點過分,也許是遺留下來的,可以定為居住一個星期以上?入境可以呆幾個月,幾個月一點不管也不對.

美國方麵改變住址要在10內通知移民局. 美國邊防歸聯邦管,州沒這個權利. 一般警察是州市警察,沒權利管外國人,合作一點是通知聯邦邊警. 還有外國人是要隨身攜帶護照和移民文件的(H1啥的),不然邊警可以把你關起來遞解出境的. 這點平時遇不到是邊警人太少了沒空查. 以前在AZ常在公路上查,問你是不是公民,對警察說謊是犯罪,不是公民要出示護照等,沒帶用警車送你回家查證,自己再想辦法去取車. 現在比較亂是來人太多,美國法律又規定外國人也有公正審判權,得走完程序,有義務接受避難.

許多法律在那裏,平時沒人管不等於不能對你認真執法,這點到處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