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喜歡我一般是給一次,再也不去。

來源: 2018-11-06 19:38: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去的話還是給了,在美加,小費已經是工資的一部分,並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小費,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