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介紹德國就可以了,不用代表歐洲,在德十年真不算長,你對歐洲還不算了解得全麵

來源: 2014-09-07 12:51: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裏的人可能有人比你都了解德國。當然我充分尊重你主動付小費的行為,但一定要尊重別人不付消費的選擇,很簡單這不是必須的,而在美國這是必須的。歐洲很大,不隻是你住過十年的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