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刮散!讀你留言後,我立馬電話聯絡紐約的代表,好像那次給我的答複有誤

來源: 2010-06-30 21:02: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問到單次入境與雙次入境的區別究竟在哪裏, 對方明確說, 費用沒有區別。 我再問, 區別有嗎? 答複,他們(代辦邀請信)手續與費用都沒有區別。 我又問, 領事館方麵呢? 因為我沒有委托代辦簽證, 她不肯明確答複。 我就直接詰問她,上次我是申請雙次入境,為什麽你們說一共隻能30天, 而且第二次入境得直接從本國出發。 她馬上修正說, 我們的意思是, 第二次不得從本國出發! 我再三追問, 得到的都是同一答複:第二次入境必須從其他國家,而不是你的國家出發。

如此看來, 上次那份電郵他們是給了我錯誤信息。 你應該可以申請雙次入境簽證, 費用一樣(18刀邀請信,140刀簽證費,如果是4~20天取件)。

沒有刮散!

不好意思, 累你虛驚一場,如果我在發帖前就電話核實一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