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感慨萬千,不過這種感慨一般最多也就持續兩秒:))

來源: 2010-08-01 21:33: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十幾年前的事了,現在來寫,感覺既是太晚又是太早,或許再過幾十年等俺老到可以寫回憶錄的時候,再來寫會更有味道,哈哈。其實要說起來也很簡單,和之前那個他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與如今這個他是今生有緣、一見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