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用
一個窮人沒錢,另一個窮人也沒錢,兩個窮人在一起同樣沒錢。隻有手指彈不出音樂,隻有琴也不會發聲,手指彈琴則可以有聲音,為什麽?一個窮人搬不起一塊手頭,另一個窮人也搬不動這塊石頭,而兩個窮人卻可以搬得動。
所以“用”是有條件的用,終歸還是由因緣定。
同樣的音聲,在此人是美妙的音樂,在彼人卻是無聊的呻吟,所以“用”並非絕對獨立的用,而是彼此的用,或者說是彼此的共緣。
手指彈琴可以出美妙的音樂,而有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嘈雜聲中也可以聽出美妙的樂曲,所以音樂並非隻是樂曲家彈出的,而是聽者心中本有的。彈琴聲,嘈雜聲都是緣,隻是挑動內在的因來顯出妙音的相。
所以內因外緣聚合就是用,因緣不變的本質就是體,而緣起則是相。詩歌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