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八道

來源: 2024-04-17 15:12:2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懲治貪汙條例(1952年4月)》隻規定將貪汙1億元以上者處以死刑)???

實際上,貪汙十億八億甚至幾十億元者大有人在

為什麽不能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