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程序正義當成最終的絕定因素,不是取消或者放棄程序正義。 這點兒邏輯都不懂,是需要被叫醒的吧:)

來源: 2024-04-14 19:15:4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