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層麵難道秩序和結果就是矛盾的雙方?怎麽矛盾法?秩序和結果必須對立?

來源: 2024-04-13 11:11: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討論是平等的。先不要把自己設立為代表正確。尤其不要用給別人戴帽子來定義自己的正確。您自己就是一元,號稱要多元卻沒有平等意識,高度不會超過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