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見
來源:
dancingwolf
於
2024-04-07 08:14:33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
??
第二條 少數民族公民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女不得早於十八周歲。
我們都會想當然,這才是交流的意義。
其它項恐怕你也要再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