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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24-04-07 08:14:3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

??第二條 少數民族公民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女不得早於十八周歲。

我們都會想當然,這才是交流的意義。

其它項恐怕你也要再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