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球可不是沒踢著球。是先踢到球了。把球捅了出去才帶到了大官的球員。

來源: 2020-10-22 20:54: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俺不覺得有啥得罪誰的說法。

隻要執法有一致性。

有規則的依據。

就沒啥得不得罪的。

做裁判。

隻有有沒有犯規。

沒有會不會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