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球可不是沒踢著球。是先踢到球了。把球捅了出去才帶到了大官的球員。
來源:
sunlake
於
2020-10-22 20: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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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覺得有啥得罪誰的說法。
隻要執法有一致性。
有規則的依據。
就沒啥得不得罪的。
做裁判。
隻有有沒有犯規。
沒有會不會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