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法庭找被告的問題。

來源: 2005-10-02 08:57:1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是上次說在公司打了一個月工,公司欠我錢不給的那個人。 公司欠我$1080。 我
去小額法庭告他們。法庭要求被告是公司的法律上的代表。 我去查了, 填好了。
法庭說必須要SHERIFF把文件交到那個人手裏, 並且帶回回執, 用掛號信什麽都是
不可以的。我又花錢讓SHRIFF去送文件。 等了兩個星期, SHERIFF給我一封信說,
他們找不到那個人。 他的辦公室有電話和E-MAIL, 但是他本人並不是PHYSICALLY地
出現在那裏, 所以沒有辦法。 我又打電話給法庭, 法庭說他們不管這件事。 如
果SHRIFF 找不到, 我可以CLOSE 我的CASE。

這是不是說, 我就不能告他們了?這不是太不公平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