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法庭歸來,不知算贏了還是輸了。請教一個問題

來源: 2015-11-18 17:38:4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一個人600刀幫我割bush和草(job order上這樣寫明的),他隻割了bush,不肯割草,然後向我要600。在他一通吵鬧後,我最終還是同意給他600,但他不肯給我名字地址SSN,這樣我沒法按規定寫1099Misc,就沒給他。第二天發message給他讓他給我名字SSN,我會立即給他600,他回我要去法庭向我要2200刀。

今天開庭,他向法官拚命說自己幹的活兒值2200刀等等,他這麽一攪和,我都沒來得及說我想付錢600,但他不願給名字地址SSN所以拒絕接受這個事(實際法官就沒怎麽問我,光費勁聽他說了)。最後法官沒理會他沒割草這個事,說job order相當於合同,所以隻能判給他600刀外加法庭費由我出。貌似我輸了官司。

多付幾十刀法庭費也就算了,問題是,我現在還是麵臨無法寫1099misc的問題,傳票上有他的名字和PO  box,我想讓他給我SSN資料,估計他還是會拒絕。我怎麽做比較好呢?如果他拒絕給我有關資料,怎麽阻止他做garnishment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