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細說明情況

來源: 2015-09-25 14:02:5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利用管轄權說對方搞錯法庭了。

官司是關於地產嗎?如果是地產,而且告的地方是地產所在縣,法院有管轄權,你必須應訴。

如果告的不是地產,而且被告的時候你已經居住在州外,你可以make special appearance 說州法庭沒有管轄權。但是如何恰當的make special appearnce, 要看你們州small claim court的步驟,一定要研究透徹才能去,否則冒失地去,可能被人家套住。

2/  如果想延期,必須和法官說明延期的原因,一般是證據搜集需要時間,或者證人不能那天出庭。如果僅僅是忙,法官是不會延期的。

以上兩個建議是兩個不同的問題,不要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