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會建議上小額庭,將車款要回來,良心說,老貓並不看好樓主能自己 DIY
然而因為樓主是 J2 (好像看到有這樣的說明),希望那個 J1 是個有肩膀的人,可以幫忙. 這個案件最終有可能是
(A)根本不知道對方人在那,訴訟根本無法開始. (然而有 title,或許可以查得出來)
(B)成功建立訴訟,人家上庭滿嘴胡說,聲稱根本沒這回事,因為你拿不出付款的證據 (希望樓主不是用現金買車....)
(C)對方根本已經將車賣了,錢也花了,就是一句話,老子沒錢,樓主拿到判決也無法執行,你是 J 簽證,J 1 的時間到了你就得跟著回國,對方就跟你拖延到你必須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