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打警察局的普通電話。 另外,找警察後隻要他們明白是商業糾紛,就不會再管了,唯一能夠裁決的是法院。 樓主的錯,主要是沒有讓賣家在車證(Vehicle Permit/Title)背麵過戶信息上簽字,以及最要命的是把車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