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原車主也是個2百5,把一輛法律上還屬於自己的車交給一個沒駕照沒保險的人。。。

來源: 2015-07-29 08:31: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好在樓主老實,要換成那些動不動就飆車的混球,真出了事,都得是原車主兜著。

樓主找個會說話的,跟原車主好好談談。先感慨一下幸虧沒出事,再說說樓主多著急,要報警。趁早把這事解決了,都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