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在失業在家,拿待業保險。同時有幾幢公寓出租,所以有灰色收入。如果成立公司,因為每月有收入,會不會失去待業保險,或者被迫降低待業保險? 2。因為上述原因,所以成立公司的時候,待業的就不包括在合作者名單裏。等到有了工作,在加名字上去,可以嗎? 要追加注冊重新交納費用嗎? 如果是這樣就不太想急著申請公司了。 3。還有,給幾個建議: 大家都是怎麽給公司取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