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家庭問題, 除非不得已, 最好不要讓警方或律師攙和. 東西方文化差異, 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

來源: 2009-02-05 14:09:3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回複,我們是沒太注意。不過是鄰居報的警,可能是我們的嗓門大了些,是晚上。加上寶寶在哭。其實我們口角也就是因為寶寶在哭,我和LG處理的方法不同才吵的。

請問現在我們需要給DA打電話嗎?會不會打了反而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