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公正怎麽辦?
昨天,我在晚上下班的時候在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抓住了。她說我超速了,應55邁,我開了80邁。每天那條路上的人都絕對不會開55邁。我昨天沒太注意,隻是跟著別人走,但是車不太多,也不少。我確實沒注意我到底開了多少邁。警察叫我停車後要我拿駕照和車的Registration 。我當時又緊張又疑惑,所以就找不到Registration.(其實當時就在我手裏的夾子裏,我沒發現。)警察嘟囔了一句,我沒聽清,她就走了。她回來時,我已找到我的Registration。 我舉給她看她不看。她給了我罰單。回家一看,她罰了我兩項;一個是超速,一個是沒有Registration。我想這對我不公平。
請教,如果我要上法庭,我是不是最起碼應該去掉第二項罰款?如果都輸了,法官會不會更多地罰我錢。我從未遇到過這種事,請各位幫幫我。謝謝!(我在美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