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回來拿了ticket,police 說我在flashing red signal 沒停,我覺得自己停了, ticket 是159塊罰款,扣3分,上法庭是optional,如果上法庭的話,可以和法官說我覺得 自己停了嗎?法官會不會認為是狡辯?還是認罪,爭取把分數減掉,罰款如數交?或者爭取減掉分數,罰款減半? 另外,我是第一次拿ticket, 是不是可以爭取寬大處理? 請有經驗的人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