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小孩已被警察帶走,請幫助!!!!
首先立即通知他的父母回來處理,這已經不是您的事了。
(a)任何孩童未滿14歲不能單獨留在家中,這是法律所規定,所以基本上他的父母已違法,而且這種情況,他很可能喪失對孩子的監護權,(如果他是單親父母,與配偶共同負擔子女的監護權,另外一方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考慮監護權的安排)
(b)你的麻煩也不會太小因為
(i)您的簽證不允許您從事任何校外有償的工作,沒有錯許多同學都有在校外打工的經驗,但是一旦惹出事,移民局就會盯上您,尤其這兩天美國國內為了移民的問題吵得沸沸揚揚,您自己想想這時官方會不縮緊袋口,執法從嚴嗎 ? 所以您應該咬住這是朋友間互相幫忙,不是有酬庸的工作,反正隻要您沒有收他的錢之前,任何口頭的安排都是between你與他的問題,並不違法,如果他事後請你吃噸飯買個禮物給您謝謝您的幫忙,這不算是打工。
(ii)同時現在就要看托負您照顧小孩的朋友有沒有良心了,如果他一口咬定,他是要您代為全天找顧他的小孩,不像他所說的"他並不想出錢讓我全日照看,隻是要求接送小孩上學。他說小孩很乖,不會出事,如果出事,無需我負責",那你很可能因為放任不到法定年齡的孩子在家有可能造成危險為由,被檢方控以"二級虐童罪",在加州可以有最高五年的刑期,(不是要嚇您,隻是人心難測,有時為了自身的利益,再好的朋友也會被出賣")
所以您應該保護您自己,如果將來警方或是社會工作人員來問您,您一定要說明您的工作隻是接送小孩,至於小孩回到家以後的安排,不是您所能負責的,(這不是要您說謊,隻是陳述一個事實,您的工作隻是接送小孩,其他的安排與您無關,
最後衷心希望您沒有任何麻煩,同時希望您以後不要再做這種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