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舊房客半年前已搬走,現有新房客居住我的出租房。新房客最近告訴我,警察最近多次來他家尋找舊房客。 前兩天半夜警察來訪,並有search warrant(可能舊房客犯了嚴重的案子)掃查了他家,給他家帶來很多麻煩。
到警察局和法院去問過,他們說沒有辦法,因為舊房客現在居無定所,所以還用我出租房的地址,所以犯了案子後,警察就會到我的出租房找他。
因為給新房客帶來很多不便,又苦於不知如何是好,特來請教, 提前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