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個人經曆是警察局會給你來信,告訴你的權力,還說,如果你認罪就交$, 如果不認罪於某天到local 法官office 。

來源: 2017-07-20 13:33:0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