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第三輛車開了罰單。第一、三輛車的司機都是南韓人。但現在我的保險公司告訴 我第一輛車改口說是我先撞了她,然後第三輛撞了我,我又撞了她。所以她的車應 由我來賠。第三輛車和她的報險公司隻要能開脫自己的責任,自然是站在第一輛車 一邊。他們是如此有創造力的編了這個故事。我的報險公司說警察的報告是有利於 我的,修車的地方也說從受損情況看第二次撞擊之說不成立。但現在畢竟是節外生 枝了。我該如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