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個典型大陸思維。如果小孩沒被拿走就選no contest求法官罰錢了事。2歲以下不能離開視線45秒。7歲以下好像是5分鍾。

來源: 2015-02-09 15:21:0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