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富人有不同反應方法

來源: 2014-10-17 09:19: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你的朋友是窮人餐館打工的,他當然可以一個人去;如果他擔心自己的犯罪記錄,當然最好請律師,這種小案件主要看被告的脆弱程度。

就事件來看,警察本人如何知道你朋友暴露?難道他自己看見?按他的敘說,警察是先指控,後搜集證據(和另外一個人截談),程序比較可疑。

定罪需要beyond reasonable doubt,一般兩個證人可以定罪,一個證人很難定罪(因為被告本身證詞可以中和一個證人的證詞,之所以強奸如果沒有精液很難定罪)。所以你朋友可以去hearing看看警察的證據,如果對方有兩個證人,他可能需要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