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妻子,被警察起訴。能撤訴嗎?怎麽對法官說那?
丈夫打妻子,被警察起訴。現在被保釋,但條件是不能回家不能找妻子,不能打電話,直到開庭。但畢竟是夫妻,現在妻子想瞞著警察讓丈夫回家住。不知道行不行。警察說丈夫會對妻子更壞的,但妻子想給丈夫機會。有沒有人知道此類事應怎樣?
是去醫院看病,醫生報的警。而且用法語,妻子當時不知道。警察來了才知道算是報了警。妻子被要求寫了declaration,寫了被打的經過,同時寫了她不希望起訴丈夫,而且希望和丈夫繼續共同生活。有用嗎? 有人知道此類事怎樣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