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警察抓並被指控重罪。
隻在電視上看到的情節發生在我身上。前天我帶不到一歲的孩子去商場退東西。因為孩子一直在睡覺,怕把她吵醒,我把她留在車上。我鎖車並用remote starter把車啟動,這樣車內空調也在運行,孩子不會熱到。等我退完東西出來,車已被警察包圍。我被帶到警局一通按指紋。由於我態度很好,孩子也很安全。他們沒有為難我,把我和孩子放回家了。下周上庭。我被指控felony,Risk of Injury unsupervised child.並且DCF在調查我。
我知道我是法盲,我知道我圖省事惹大麻煩。我正在受到懲罰,惶惶不可終日。現在隻想怎麽把這事擺平。我谘詢一個律師,張開要10k律師費。有人告訴我我不一定需要律師;我隻有等到上庭那天才知道我是否有資格申請免費的律師public defender。
我想請教各位:
- 我的情況需要請律師嗎?
- 這會影響我綠卡申請嗎? 我是PERM剛批下來,公司正準備給我交I-140
- DCF會怎麽調查。律師說他們有權把孩子從我身邊帶走
- 這趟水到底有多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