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年初的時候吵架, 他先動手,我就咬了他的手指, 然後我報警啦, 警察來讓雙方填了個單子, 說是記錄事實的,我也不知道是什麽, 然後就這樣了。我現在Laid off 了, 可是麵試了幾家單位, 有2 加當時說的很好, 可是後來就沒消息了,會不會是因為那次吵架的記錄? 謝謝老貓!!!